污泥處理處置路途坎坷
我國污泥產量每年不斷遞增,盡管污泥處置能力也不斷提高,但是在污泥處理處置工作中面臨著技術抉擇、工程實施方面的難題,進展遲緩,并不能滿足污泥的消化需求。“從現實的情況來看,70%的目標是不可能完成的。”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城市垃圾處理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徐海云表示。
熱水管道泵廠家
污泥是污水處理后的附屬品,是一種由有機殘片、細菌菌體、無機顆粒、膠體等組成的極其復雜的非均質體。目前,污水處理率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增長迅速,但污泥的處理處置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我國的污泥處理處置之路走得異常坎坷。究其原因,徐海云表示,“坎坷是發展的正常表現,近年來一直處于‘重污水、輕污泥’的狀態,污泥的處理處置長期被忽視。同時,污泥處理處置的技術路線并不清晰,我國的污泥處置條例中明確指出‘因地制宜’,實際上,污泥處理處置還處于探索階段。”
此外,污泥處理和污水處理廠的責任分工不明確也是制約污泥處理處置發展的原因,更多的是污水處理廠并沒有把污泥處理當作是自己的責任。
現階段污泥處理方式有待改進
業內人士指出,污泥處理處置的工程化主流技術有很多,總的來看,污泥處理的技術路線是明確的,標準和規范也基本健全,工藝、設備參數也是可以獲取的。
在具體的技術工藝路線選擇上,專家認為,應根據處理處置對象制定因地制宜的技術工藝路線。根據處理工藝,按其產生的污泥量、污泥性質,結合自然環境及處置條件選用符合實際的污泥處理工藝。提供技術和管理服務的美國咨詢公司AECOM亞洲區技術總監梁綺敏認為,沒有一套技術路線是適合所有城市的,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做評估,了解每個技術路線的優點和限制。
中國工業節能與清潔生產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通常處理污泥的做法是污水廠將污泥脫水至含水量80%左右外運,污泥就此與污水廠告別。由于含水率太高、成分繁雜,資源化專業水平低,全國大部分污泥沒有得到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絕大部分污泥都是送往城市垃圾處理廠簡單填埋,甚至在露天簡單堆放。
焚燒和填埋的方式處理效率低且對環境危害大,而發達國家普遍應用的消化技術在我國應用率并不高。尤其是我國目前還存在一個嚴重的問題,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概有50多座污泥消化設施,但只有十幾座在運行。在污泥消化過程中,由于缺乏實踐經驗、政策支持力度不夠、運作方式有所欠缺,致使處理效率不高且運營成本增加。為避免損失增加,多座污泥消化設施停止運營。
污泥焚燒不是壞事,但問題比較多。焚燒是一個無奈的選擇,在沒有建立起規范化的污泥農用技術體系和管理體系以前,焚燒是暫時解決污泥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農業利用是污泥處理處置的高級途徑,在嚴格處理的基礎上,通過科學評價、跟蹤和監管,可以實現利用資源、控制風險,興利除弊。
無害化處理成本是關鍵
要更好實現污泥的無害化處理處置需要比較高的資金投入。歷史上并沒有太多考慮污泥處理的成本問題,所以導致一部分污泥處置設施比較薄弱,若提高無害化處理比例需要較多相關的設施投入和更多的設施運行成本。在污泥的處理處置過程中技術存在一些問題,但并不是根本問題,技術還是比較成熟的。根本問題在于建設成本和運行成本。
政府可以降低準入門檻引入民資和社會資金。早在2011年11月,我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將污泥處理納入到免征增值稅范圍,對使用污泥發酵產生的沼氣為原料生產的電力和熱力增值稅100%即征即退,該政策大幅提升污水處理企業處置污泥的積極性,從而推動污泥無害化處理進入快速發展期。
在資金稅收之外,針對我國污泥處理處置的問題,首先各省應制定污泥處置規劃,為污泥處理廠選址;其次,把污水處理廠與污泥處置規劃在同一處,減少不必要的環節,提高效率;最后,提高污泥消化能力,包括研發新技術和系統銜接等方面。
上海市水務局水資源處副處長、教授級高工唐建國總結出污泥處理處置遵循的兩條原則:一是處置決定處理,處理滿足處置,處理方式多樣,處理適當集約。二是污泥處理工藝的確定要體現下面4點:“以體積減量處理為基礎,以穩定化處理為核心,以資源化利用為目標,以對環境總體影響最小為宗旨”。他希望污泥處理企業結合當地的實際,按照污泥處理處置的原則,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 |